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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行政强拆
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出台新国八条,二套房首付提至六成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推出一系列调控政策: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六成,二手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营业税等新国八条。
重庆、上海两地开征房产税
1月27日重庆和上海同时宣布率先实施房产税试点。其中,上海市房产税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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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版限购令出台
3月4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沙版国八条正式出台。
随着这只靴子的落地,此前传得纷纷扰扰的各种版本的长沙细则也终于尘埃落定,“本市市区(市辖五区)限购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成为长沙版本中的亮点。
长沙版限价令出台
3月3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通知》,《通知》规定: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消费能力等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力争2011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
4月1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两成;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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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从5月1日起,长沙市商品房销售正式执行明码标价,明确规定“销售地下停车位的,应标明每个在售车位的面积和销售总价。”相比湖南省版的“明码标价”,长沙市此次推出的《实施办法》更加严格。
湖南房贷收紧: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房贷
湖南省政府5月20日公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将房价控制目标的范围从长沙扩大到全省各市,并且需要将物价涨幅考虑进去。并要求实行差别化的房地产税收与信贷,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借款人暂停发放贷款。
准备金率今年六次上调
2011年以来,央行为收紧流动性,对抗通胀,频繁使用存款准备金率这一货币政策工具,保持着 “一月一调”的节奏。6月20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是央行年内第6次,也是自2010年1月以来的第12次上调。至此,大型银行存款准备金率高达21.5%,而小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也高达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