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知识指南
严格实施住房公积金差别化贷款
说明:
(一)缴存职工家庭包括缴存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查询房源信息时,其家庭成员名下房产均应纳入已有产权面积计算。
(二)本条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认定,即为无房户。其应当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第一,除本次新购住房外,其名下再无其他房产;第二,原转让注销房产在两次以下或原转让注销房产在两次(含)以上、且已注销房产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1、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2、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已还贷结清、转让注销本套房产的)、现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三)本条款“第二套住房”认定是以借款申请人已有住房套数为“认房”原则,来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借款申请人应当符合“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且住房产权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申贷条件。即“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011〕44号),5年期以上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年利率为4.7%,5年期(含)以下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年利率为4.2%;5年期以上第二套住房个人贷款年利率为5.17%,5年期(含)以下第二套住房个人贷款年利率为4.62%。现行利率如遇调整,则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五)完善最高贷款额度相关规定。按照长金管委〔2010〕3号文件第二项第六款规定,继续实施“以贷促归”(可贷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的住房公积金差别化贷款政策。对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或缴存比例低于相应缴交标准,且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购房(贷款)地为长沙市内五区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购房(贷款)地为长沙、望城、宁乡、浏阳四县(市)和其他市州(分中心所辖职工)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相关规定
说明:
(一)本款“正常缴存”是指缴存单位(职工)根据中心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按月足额(相应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缴存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最近一个月公积金缴存日与申贷日的时间间隔应当不超过两个月。
(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企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包括以下情形: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含)以上长期劳动合同的。
2、与用人单位连续3年(含)以上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
3、曾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3年(含)以上或连续3年(含)以上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支取,在新单位工作后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4、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仅限于本省范围内,已与我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包括株洲、湘潭、常德、益阳、湘西、邵阳、娄底、永州和郴州等九个地市(州)。
(五)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与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强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管理
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执行。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约定执行。
问:我户口和档案现在都在外地,刚到长沙来工作,和单位签订的两年合同,公积金单位下个月开始缴纳,但准备12月份买套80平米的房子,请问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佳佳置业小帮手: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职工,并还在继续正常缴存的,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如果您购买的是中心的合作楼盘,可以由开发商直接来办理,如果是非合作楼盘,则需要提供一套中心认可的现房作抵押(可用他人房产作抵押)。
问:父亲在宁乡农村小学当校长,五十五岁了,有多年公积金,请问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在长沙买房吗?如果可以,应该如何申请。
佳佳置业小帮手: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已有住房面积之和没有超过140平方米,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您父亲到了退休年龄就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住房公积金是职工自己的钱为什么不能随便支取?
佳佳置业小帮手:您好!住房公积金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只能用于住房消费。实际上住房公积金行使个人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应当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他用,因此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
问:我想把我的商品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要怎么办?
佳佳置业小帮手:您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2中方式:1、转贷房产设定抵押。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经贷款初审员确认后,先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办理转贷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房屋价值议定书》。2、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提供原贷款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和同意提前还清证明以及另用于设定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价值议定书》。其中“他人房产(具有房产证)”需要满足四个条件:1、在市区以内2、从军工之日算起不超过20年3、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4、不属于经济适用房。
问:我是09年年底签的购房合同,本人公积金是省直的,爱人是长沙市的,因他的公积金余额多,所以我打算以我的名义在省直办公积金贷款,然后再凭购房发票去市直提取他的部分公积金。请问可不可以?
佳佳置业小帮手:您好!您可以先在省直贷款后,再到市公积金中心购房提取,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时限为合同签定备案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您提供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后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
问:你好!我在长沙工作10年四月提取过一次公积金,10年8月后调动到株洲,人事关系和公积金也转移到株洲,现在长沙公积金帐户有余额但是显示的状态是封存。现有贷款购房,可以正常提取吗?
佳佳置业小帮手:您好!工作调动后需要及时办理转移手续进行账户合并。转移至其他管理部或银行的,需要提供工作调令或工资转移关系、转移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接收函、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按要求填写《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并由转出单位加盖公章后到原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合并后再申请提取公积金。谢谢您的参与!
问:我购买了单位的经济适用房,现房款已经缴清,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公积金贷款不?或者用公积金贷款装修?
佳佳置业小帮手:您好!您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未婚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您购买的是中心的合作楼盘,可以由开发商直接来办理,如果是非合作楼盘,则需要提供一套中心认可的现房作抵押(可用他人房产作抵押)。房屋装修(包括新房装修)不能使用公积金(包括提取或贷款)。
问:我爱人在长沙市公积金账户的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但还不足两年,所以其住房公积金总额只有一点点,而我在军队工作已有10年,我们军人在部队好像也有一个公积金。听说在申请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时,最终批准的贷款额度是由申请人(或其家庭累积)已有的缴费时间、缴费总额来决定。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军队的缴费额度是否可以被长沙市公积金中心予以采信,从而提高一点贷款额度?
佳佳置业小帮手:需夫妻二人都是购买的长沙市公积金,夫妻二人的余额就可以加在一起算可贷额度。
问:请问“他人房产”转贷中的“市区内”是指哪些范围?星沙山水人家的房子算吗?如果借钱付清还贷款还能用解押后的房产证去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佳佳置业小帮手:您好!长沙市区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星沙属于长沙县,您可以一次性付清后,拿本套房产证来中心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