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咨询详情

咨询人吴** 咨询时间2023-03-06 咨询类别房屋质量

长沙永实蔷薇国际小区诸多问题的反馈

1.房产证交付问题,要求必须按时交付;2.小区基础设施整改,特别是安全方面:首先务必解决消防通道堵塞的问题,其次小区有些地方围栏太低(靠近公园尚汽车收费杆就有一处),小学生都能翻墙而入,还有公区应有的建设要配套完成;3.小区大门建设问题:小区20栋21栋之间的主大门,4栋旁边的出入口大门,14栋旁边的出入口大门建设,要求要按照原有宣传中的规范建设像样的大门;4.物业问题:强烈拒绝昌悦物业接手,合同上我们的是龙湖物业,要么龙湖返场,要么必须同等层级的物业入驻!5. 垃圾站那里通米兰春天的路,要求打通。若是协调不过来,那请求把18栋现有的施工通道,政府出面弄成小区出入通道,垃圾车、消防车就都有直接进出的出入口了6. 驾校南边通小区是否可以协调修路作为我们的出入口?7. 智信路北延段什么时候修?8. 延期交房赔偿和退押金问题;9. 地下车库整改;10. 智信路南边人行道问题;11. 监管资金

专业解答

张洁律师2023-03-07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业主方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该小区发布违规交房公告擅自交房使用的情况,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如核实存在未验收即交房的情况,住建局可下达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给予罚款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同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房的法定条件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也就是常说的“两书一表”,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具备交房条件。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无瑕疵的房屋是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否则,购房人可拒绝收房。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会对商品房的交付标准做出约定,比如约定房屋经竣工验收备案,如果购房人在商品房没有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形下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质量责任及使用风险依法可能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而且,竣工备案验收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前提条件之一,所以竣工验收直接会影响购房人对房屋的所有权。 物业公司应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如物业公司存在不作为行为,不履行责任义务。市房管局作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及重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因此,业主也将物业不作为的行为反馈给房管局相关部门查处整改。
网友评论   共评论0条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 0731房产网网友 个人观点,不代表0731房产网观点
请您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为了本系统能够更好的为您服务,请使用1200*768显示及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c)2018 版权所有 长沙市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维护电话:0731-89902507?广告业务咨询电话:0731-89902506?资讯热线:0731-89902507?经营许可证号:湘ICP备18014232号?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0979号
All rights reserved, www.0731fdc.com E-mail:service@0731fd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