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李** 咨询时间2022-03-03 咨询类别楼盘质量
蔷薇国际交付质量不达标,整改拖延,物业进场收费
岳麓区蔷薇国际7,8,9栋自去年延期3月交房后,经验房无法达到收房标准,存在各种渗水漏水等质量问题,未通正式水电燃气,强迫业主收房。拒收后整改缓慢拖延,且物业费从开发商交房日起算。 未达收房标准就收物业费,交房质量太差无法整改达标,开发商对于维权诉求无动于衷,该如何维权呢
专业解答
高雅律师2022-03-07
1、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新房物业费一般是从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如果属于房屋质量等问题使得业主无法收房,开发商应当将房屋修缮至可以达到交房条件时,物业公司才能开始收取物业费,此前的物业费应当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有权拒付修缮期间的物业费。但如果业主主张的房屋质量问题,并不能达到拒绝收房的条件,那么一般以开发商交房之日或者物业公司此前规定的收房日期计算物业费,业主无权拒绝缴纳物业费。
2、对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可以向质监站、住建局、12345热线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开发商拒不整改的,业主可以自行整改,保留好自行整改的费用凭证(合同、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等),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承担业主自行整改产生的损失等;如果房屋质量问题构成拒绝收房的条件,并且业主缴纳了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的,可以一并向开发商主张该已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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