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卢** 咨询时间2021-03-14 咨询类别虚假宣传
宇成开福广场
投诉湖南宇成朝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交房不付租 我是长沙市宇成开福广场公寓房的业主,2018年5月购买了宇成开福广场的公寓1套,位于开福区庆和里27号毛家桥大厦,购买此房时,应开发商要求同时签订了与“湖南宇成朝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湖南省毛家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担保人。 委托协议中约定,租期为15年(业主购买时间不同有不同)前10年按70元/月/平米返租,后5年按每平每月82元返租。 现合约返租已到期3个多月,宇成朝阳管理公司拒不履行合约,按时返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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