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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 咨询时间2019-03-18 咨询类别合同纠纷

双合同

看房时候现场销售虚假宣传:说有地铁线路规划,有公立私立小学等等,还说可以先交部分诚意金,然后由所谓的申请优惠价格等等手段让我们先交了部分钱,就这样一步步上了套。销售过程当中还故意先不把特殊户型说明给业主,签合同的时候才拿出来让业主签字。后续签订合同,就开始要交装修款。交了第一期,后续也催了几次装修合同,不过开发商总是各种借口拖延。第二期的时候正式跟销售沟通过,要把装修合同给我。不过销售又以各种名义搪塞,距离现在已经半年多了。签订合同的时候销售就狂催要抓紧签字,各种套路,条款都没看清。不但双合同抬高价格,还故意扣押合同,交房之后才给。请问该怎么办?

专业解答

钟燕平律师2019-03-22
1、关于虚假宣传问题,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了提问所述“地铁”、“学校”等宣传内容,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若有关宣传内容未写入正式合同,仅体现在宣传资料中,则应根据宣传内容是否具体明确来进行判断:如果宣传广告中具体明确承诺了“地铁”、“学校”等内容,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宣传广告将被认定为要约,开发商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关于故意扣押合同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合同,若开发商拒绝提供,建议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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