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杨先生 咨询时间2019-03-15 咨询类别欺诈销售
开发商欺骗
我购买的房子所在楼栋与另一楼栋被开发商设为连体楼,与其宣传严重不符。本来应该是分体单栋楼的,现在两栋楼内的房间阳光光线严重不足,一年四季内房间都必须开灯。要如何维权?
专业解答
文志纯 律师2019-03-21
根据业主的描述,若开发商未如实宣传,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业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请求赔偿。
同时,若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房子为单栋楼而实际交房为连体楼的,开发商的行为属于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业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因开发商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致使业主需要长时间开灯所遭受损失的,业主可以主张开发商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若楼栋不符合设计规划可以向规划部门投诉,以督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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