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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 咨询时间2019-03-12 咨询类别合同纠纷

大唐印象交房2年没通正式用电,无法入住

大唐印象1期已交房2年有余,到如今还是临时用电和临时用水。现在2期都售得差不多了,开发商仍然不给一期办理供电手续(供电局说的),问开发商,开发商不说是已经申报,供电局不受理,就是说在办理中;有业主也找了黑石铺街道,可到现在为止还是没一点进展。请问属于谁管?

专业解答

文志纯律师2019-03-13
首先,供电是由谁负责的问题。根据《长沙市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应由住宅开发单位负责向供电部门提供供电设施建设规划设计的必要文件和图纸资料以及负责供电设施外线建设破路、配电设施用房和通道等相关事宜,由供电部门对供电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建设。供电设施竣工后,由供电部门组织验收,住宅开发企业凭验收合格通知书申请送电投运。新建住宅供电设施投入使用后,供电部门应承担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住户“一户一表”电表箱的所有供电设施的用电安全、维修、改造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其次,业主应当如何维权?第一,业主应当寻找并保存证据。比如: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供电承诺书》、开发商张贴的《供电通知》、协调记录及文书等等相关证据。一方面确认开发商一直未满足供水、供电条件事实,一方面寻找书面证据中是否有关于供电义务的表述以及违约内容约定,作为维权依据。第二,业主可依据证据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或请求相关行政部门予以督促与帮助,也可通过诉讼程序,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履行供电义务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开发商的行为属于上述法条中的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因此,开发商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并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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