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咨询平台 > 咨询详情

咨询人王凯 咨询时间2019-03-11 咨询类别欺诈销售

车位

我买了一个车位,收车位时发现地产将车位旁进入楼栋的门封锁不让出入。在售车位时并没有说明此事,现如今我停此车位要在车库行走进5分钟绕地库一圈才能入我楼栋,于地产沟通换车位予以否决。我应该怎么办?

专业解答

文志纯律师2019-0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地产商在售车位时未告知楼栋门封锁不让出入的事实,属于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的情况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车主购买靠近楼栋门的车位目的在于就近进入楼栋,因地产商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车主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车主可以起诉地产商请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
网友评论   共评论0条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 0731房产网网友 个人观点,不代表0731房产网观点
请您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为了本系统能够更好的为您服务,请使用1200*768显示及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c)2018 版权所有 长沙市不动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维护电话:0731-82897663 广告业务咨询电话:0731-82897653 0731-82897654 资讯热线:0731-82897656 经营许可证号:湘ICP备18014232号-1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0979号
All rights reserved, www.0731fdc.com E-mail:service@0731fdc.com

网友咨询

姓名 联系电话 (请保证真实,方便与您联系)

投诉类型

投诉主题

图片证据

内容描述

咨询内容仅供报产,未经咨询者同意,本网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