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咨询平台 > 咨询详情

咨询人梁先生 咨询时间2024-03-14 咨询类别虚假宣传

哄骗消费者交取首付款,虚假宣传学位

投诉长沙市雨花区绿城桂语云著,哄骗消费者交取首付款,虚假宣传学位。本人于2023年10月份看了该楼盘,其名下销售顾问说,该小区学校配套入读,学校将由稻田特立改为师大,九年制配套入读,并保证不下教育红头文件就退款,交付首付款后我多次询问该楼盘教育红头文件什么时候可以下发,其名下销售经理承诺2024年1月31日前一定可以下发教育红头文件,如果没有下,公司承诺可以给业主们退首付款(有录音为证)。其次之前承诺的学校学位配套,一拖再拖,红头文件没有出示的情况下,就宣传该卖点,与当时承诺不符。我希望协商解决尽快退首付款一事,维护我的基本权益,可以为我小孩买真正的学区房,而不是这种虚假宣传的假学区房。

专业解答

张洁律师2024-03-14
1、一般而言,有关学区的划定属于教育行政部门职权范围,而不属于房屋开发规划范围内。但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中就学区做出了说明和允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之规定,开发商的此种承诺应视为要约,若开发商不能兑现承诺,则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以不能实现配套入读的合同目的为由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同时,在与开发商协商沟通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对开发商派发的宣传册、广告彩页、小区规划图或其他宣传资料妥善保管,保留与开发商及其相关人员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对开发商做出的此类广告宣传进行录音、录像等,以便后续协商不成进入诉讼程序作为证据使用。 2、经查询,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已在2024年3月8日向长沙绿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关于绿庭桂语云著府项目小区业主子女入读学校问题的说明》文件,绿馨公司开发的绿城桂语云著项目同步配建规划的“新洞井小学”将与位于原雨花区稻田特立中学合并办学,成为雨花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委托给湖南师大附中进行集团化管理,更名为“湖南师大附中特立学校”。学校预计2026年秋季建成开学,绿城桂语云著项目住宅业主子女可在实际交房入住后,按照长沙市招生政策办理入学手续。具体可向教育局咨询确认。
网友评论   共评论0条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 0731房产网网友 个人观点,不代表0731房产网观点
请您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为了本系统能够更好的为您服务,请使用1200*768显示及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c)2018 版权所有 长沙市不动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维护电话:0731-82897663 广告业务咨询电话:0731-82897653 0731-82897654 资讯热线:0731-82897656 经营许可证号:湘ICP备18014232号-1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0979号
All rights reserved, www.0731fdc.com E-mail:service@0731fdc.com

网友咨询

姓名 联系电话 (请保证真实,方便与您联系)

投诉类型

投诉主题

图片证据

内容描述

咨询内容仅供报产,未经咨询者同意,本网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