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欧女士 咨询时间2023-03-10 咨询类别物业管理
天心区力高凤凰新天业主要求开发商一户一表
1.我们老百姓花了几十万积蓄购买了力高凤凰新天的房子,根据目前1栋邻居反馈,开发商采用的电表是“集成式多用户电表”,一个电表控制几十户,我们要查询电量极为不便。2.现在1栋经常出现停电的问题,就是只有一户跳闸,就影响两三层几十户同时停电,严重影响了居民用电。其次物业还出通知,对于周末装修的业主进行强制停电,及处罚停电的行为。如此违规违法行为,业主还有何人权可言。3.其次入户线只有6个平方(只能负荷8千8百瓦),做双钥匙装修,就担心电路负荷太大,怕出现安全隐患。4.目前2栋还未铺设水电路,我们2栋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水电“一户一表”,入户线改为10平方的。
专业解答

张洁律师2023-03-13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完善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第二条 加大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力度 规定“电网企业要在2018年底前安排资金完成全省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户改造,做到抄表到户,并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改造费用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网企业因此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运营维护费用等,纳入输配电成本,择机通过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新建居民小区供电设施要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进行建设,由电网企业统一负责运行维护,执行阶梯电价制度”。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应配备一户一表,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计入建设项目总成本并体现在房价中,不得在房价外加收的规定,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配备一户一表。如合同未约定,则需要全部业主同意才能改造,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执行一户一表。物业公司强制停电会导致其他共用电表的业主无法正常供电的情况,《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遇到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到位这类问题时,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民法典》第278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取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的业主且占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如果物业公司仍强制独断进行断电损害业主利益,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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